关于4月4日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5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4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接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通知精神,按要求我校定于44日上午10时整,鸣放“解除警报”三分钟。

特此通知。

 

 

党委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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